近几年,“人伤黄牛”、“诉讼黄牛”或者“职业保险黄牛”已经渗透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多个环节,他们通过各种“暖心”服务和宣传,博取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信任,利用受害者对相关法律及侵权索赔程序的认知盲点,骗取受害者的全权委托、赚取高比例代理费;或者欺骗受害人与其签订赔偿金买断协议,再以受害人的名义去索赔,从中赚取高额差价;更有甚者,腐化相关机构人员伪造证据虚构伤情或者夸大伤情,以获取更高的保险赔款;最终受害者实际拿到的款项往往远低于他们依法可取得的赔偿款,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相关行业风气和市场环境,且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骗取委托授权】
在同安法院审理的原告康某林与厦门某财险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人伤黄牛”承诺可以垫付医疗费、安排伤残鉴定、向保险公司索赔等等,在取得信任后,便对康某林家属承诺可以帮助争取更多的赔款,随后递给伤者一份委托协议书,让其在上面签字。康某林家属出于信任和对诉讼的困惑就签了字。“人伤黄牛”顺理成章地成为“全权代理人”,用掌握到的伤者病史资料和医疗发票,“代表”伤者向保险公司理赔,将30%的保险赔偿金纳入私囊,金额高达几十万元。本案并无大争议,若伤者循正常途径依法向保险公司协商,根本不必花费这个 “冤枉钱”!
【买断赔偿金】
客户闵先生步行时被一辆小客车撞倒,造成肋骨多发性骨折,胸骨和肩胛骨骨折。“人伤黄牛”刘某和顾某等人冒充律师联系闵先生,蛊惑闵先生与他们签订了交通事故赔偿金买断协议和诉讼委托授权书。尔后,刘某、顾某等人向闵先生先行支付30万元(只有闵先生依法可得赔偿款的50%),再以闵先生名义去起诉保险公司,通过人伤证据获取高额赔款,从中谋利30余万元!可怜的闵先生,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又受到了“人伤黄牛”的二次伤害!
【抵制黄牛保护自己】
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通行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应当及时报警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听信不法分子花言巧语,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黄牛买下你的案件,那就肯定是有利可图,把案件卖给黄牛,自身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可能因为协助黄牛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而触犯法律。
【人保财险温馨提示】
1.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即刻报警;如果是车主,应同时拨打95518报案,并听从交警或者保险公司的处理指引;
2.需要法律服务,请寻求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切勿随意轻信不请自来的“上门服务”人员;需要支付高额代理费的,请提高警惕,“货比三家”,多沟通多咨询;
3.选择伤残鉴定机构前,请先征询保险公司的意见。未经双方协商选定或者法院指定、单方选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很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或者法院的认可;
4.索赔时,请务必提供真实的材料和信息,切勿被不法律师或者中介机构的教唆提供不实材料;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保险法》等法律规定,将涉嫌保险欺诈和伪证罪而受到法律惩处;
5.切勿轻信在医院或者修理厂周边蹲点的所谓“索赔代理”、”理赔中介“或者“人伤律师”,切勿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和出险信息,勿因贪小便宜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