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财险统保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惠及243万市民

2009-01-21

2009年1月20日下午,中国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与厦门市民政局签订了《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统保协议》,这意味着243万厦门市民如果在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中受灾,将不用自己掏腰包,就可获得保险赔偿。据了解,每人赔偿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1万元人民币。

 

 

为市民投保这项保险,是厦门市政府最新推出的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措施,同时也是厦门市推动新型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厦门”的重要举措。通过自然灾害责任保险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民众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避免了民众因灾致贫。据统计,厦门市实施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将惠及243万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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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赔偿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据了解,有了这项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2009年,凡属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户籍的以及具有暂住资格证明的自然人,在辖区内因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灾害;以及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将给予不同比例的赔付,每人赔偿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为1万元人民币。“低费率、广覆盖、高保障”是这项保险的特点。这项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市民不要掏一分钱,全部由各级政府支付承担。  

 

简化理赔手续,五日内支付保险金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全面实施后,若遇自然灾害,市民可直接拨打95518报案。

 

据从中国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了解到,为了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他们采取了多项服务措施:

 

一是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人保整体优势、网点优势和就近服务优势,建立各区专项服务小组,实行专人责任制,及时派员现场查勘、办理相关理赔手续,优先处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各项赔案,实现及时、快捷、优质、满意的理赔服务。二是设立全天候不中断服务通道。在覆盖全国95518专线24小时服务电话上,提供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内容,随时接听解答客户的保险咨询与查询,受理保险事故报案。三是采取重大案件预付赔款办法,提高政府应急救助能力,同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的善后事宜,为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提供保障。四是简化理赔手续,实行限时赔付办法。对于保险责任明确、损额确定的案件,在保险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对被保险人兑现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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