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F发布《与腐败相关的特定非金融行业技术合规性审查报告》

2024-11-08

 文章来源:《中国反洗钱实务》总第327辑(原文作者:黄飞华 邹如玉)

 

摘要:2024年7月8日,FATF发布《与腐败相关的特定非金融行业技术合规性审查报告》,该报告全面审查了FATF成员特定非金融行业中“看门人”与腐败相关的洗钱风险、预防措施及监管情况,并针对相关风险漏洞提出将“看门人”全面纳入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与各部门、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合作,完善“看门人”预防措施、监管和追责机制等建议,本文对主要内容进行了编译整理。

2024年7月8日,FATF发布《与腐败相关的特定非金融行业技术合规性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特定非金融行业中“看门人”与腐败相关的洗钱风险、预防措施及监管情况进行横向评估,旨在进一步明确“看门人”最需要改进的关键领域,为FATF成员下一步行动提供参考。审查结果显示,此次参与审查的国家和地区平均得分率为74%,美国、中国、澳大利亚等7个GDP合计占比超过全球50%的国家,得分率在50%以下。

一、总体情况

评估结果显示,经过多年努力,FATF成员遵守《四十项建议》的程度显著提高,目前平均得分率达到了74%,其中,超过半数FATF成员的得分率超过80%,但美国、中国、巴西、墨西哥、澳大利亚、韩国、以色列7个GDP合计占比超过全球50%的成员得分率低于50%,总体结果不容乐观。

从行业看,评估范围内的4个“看门人”——律师、会计师、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商及房地产经纪的分数差别不大,基本在74%上下波动。相较而言,会计师行业的得分最高(77%),公司和信托服务提供商(73%)的得分最低。

二、“看门人”与腐败相关的洗钱风险

律师行业

律师行业因其专业服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容易被腐败分子和洗钱分子滥用,一些刑事案件显示,腐败分子及其洗钱者利用律师行业通过空壳公司、信托账户等手段隐藏和转移犯罪所得。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在为客户提供交易服务过程中,在获取财产、管理资金、操作银行账户、组建信托和公司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因此,如果律师行业不采取相应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预防措施,上述合法的服务可能被洗钱分子滥用。在律师行业预防措施的评分情况方面,《报告》指出,律师行业预防措施的覆盖率与平均水平基本一致,主要问题是律师行业对政治公众人物采取的预防措施存在不足。

(二)会计师行业

会计师行业面临的洗钱风险因监管框架、提供的服务和活动范围等因素大有不同,但会计师行业具备财务、税务及公司运营等专业知识,更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滥用。此外,会计师可以在某些起掩饰作用的金融交易上签字担保,意味着这类专业人士可能会被滥用于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在会计师行业预防措施的评分情况方面,《报告》指出,会计师行业得分在“看门人”中最高,反映出FATF成员对会计师行业金融角色重要性的认识,如果会计师被犯罪集团滥用,该角色在洗钱活动中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

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商

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商作为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其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注册、信托管理、担任公司董事和名义股东等,这些服务为构建复杂的金融网络提供了便利。当司法管辖区未严格执行FATF建议时,腐败分子可以借助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商通过空壳公司和复杂的所有权结构企业转移或隐藏犯罪所得,这些监管漏洞成为洗钱活动的重要通道。在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商行业预防措施的评分情况方面,《报告》指出,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商的内控制度要求相对更高,并接受更多的风险为本监管,这说明各司法管辖区已了解该行业的风险构成并采取缓释措施。然而,由于该行业常被用于混淆受益所有人信息,该行业在客户尽职调查方面展现的管理要求最低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行业因稳定性和升值潜力,对犯罪分子和投资者均有吸引力,洗钱犯罪分子主要通过大额资金交易,使用公司、代理人或中介掩盖受益所有人身份等方式进行房地产买卖,导致房地产行业成为洗钱犯罪分子清洗非法资金的重要渠道。此外,与传统金融行业大额交易的监测力度相比,房地产行业大额交易受到的监测力度较低,特别是在不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的情况下。在房地产行业预防措施的评分情况方面,《报告》指出,该行业庞大且多样化,预防措施有效性与“看门人”的平均水平一致。

三、“看门人”预防措施薄弱环节

“看门人”须实施的具体预防措施包括内部控制、客户尽职调查、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告、政治公众人物要求、保密等,审查发现,大多数预防措施的合规水平较为稳定,但有两项要求的得分低于其他要求,一是内部控制措施,二是客户尽职调查措施。

在内部控制措施方面,部分司法管辖区未能按照FATF要求对“看门人”提出合规系统独立审计的要求,虽然“看门人”难以按照传统大型的金融机构模式实施独立审计工作,但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工具协助“看门人”逐步实现独立审计要求。

在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方面,部分FATF成员未能对“看门人”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提出全面要求,导致“看门人”无法有效发现可疑交易,进而影响到金融情报机构和执法部门调查与起诉洗钱活动的工作质效。

四、“看门人”监管方面的不

为了应对洗钱风险,大多数FATF成员都对“看门人”建立了监管框架。评估结果显示,在指定主管部门、监测与合规系统、监管者权力、处罚、风险为本监管等指标中,监管者权力和风险为本监管的得分较低。

在监管者权力方面,在整个横向审查中,该项要求得分最低,表明“看门人”的监管人员权力不足,无法在必要时对未遵守预防措施要求的行为实施有效、适当和具有劝诫性的行政、民事和刑事处罚。

在风险为本监管方面,《报告》指出,当前“看门人”的监管人员较少、监管水平较低,这使风险为本监管方法更为重要。在FATF成员的管辖区内,与金融行业相比,“看门人”的机构数量更为庞大、金融活动更为分散,若不对“看门人”行业采取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有可能导致最高风险的“看门人”长期暴露于较高的洗钱风险中,当数量庞大的“看门人”机构只依赖自律机构开展监管时,这种情况更为严峻,因为自律机构远不如主管部门有能力评估风险和应对相关挑战。

五、相关建议

《报告》指出,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看门人”还未能被完全纳入反洗钱监管体系。为此,FATF成员仍需不断加强“看门人”的反洗钱监管力度,以实现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目标,落后的FATF成员应该立即行动,确保将“看门人”完全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并加强与各部门、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合作,完善“看门人”预防措施、监管和迫责机制。这不仅能提高“看门人”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还能提高刑事起诉的有效性和反洗钱国际合作的流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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